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3-11-30浏览次数:132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2023年11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22年度自治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截至报告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六个方面594个问题,在整改期内立行立改412个,整改问题金额30.56亿元,追责问责10家单位、514人,健全完善制度187项。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报告内容全面、数据翔实、敢于动真碰硬,有力推动了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主动自我革命,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自治区审计厅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推动被审计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深化“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的认识,“一把手”对审计尤其是审计整改工作空前重视,主动加强整改的意识和效果明显增强。今年未安排审计的一些部门单位闻风而动,主动拿起“手术刀”,深入检视剖析问题,自觉开展自我革命。特别是有的部门单位在审计部门指导下,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标准开展了“新自查”,积极调动内因,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审计“防未病”威力进一步释放。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审计整改监管责任。自治区审计厅将审计查出的问题按所属行业、领域推送有关主管部门,发送审计整改意见函,压实主管部门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如:针对审计查出的项目实施进度慢问题,自治区发改委多次召开区、地、县三级联动调度会议,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现场指导疏通项目建设卡点堵点。为推动农信系统加快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加强经营预决算、财务、薪酬、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有效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联合财政厅等部门召开动员会、调度会,推动全面、真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自治区审计厅创新采取“513”工作法,严把“违规事实、定性依据、责任人、问责依据、问责建议”五个步骤质量关,坚持开门审计,在揭示问题的同时,对所有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一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追责问责建议函,将审计整改压力有效传导至相关责任主体的“神经末梢”。首次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分别对喀什地区、塔城地区2020年至2022年接受国家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全区职业教育审计整改“回头看”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整改的真实性、完整性、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结果运用等情况,对审计查出的审计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追责问责建议,从严压实审计整改政治责任。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审计厅联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等单位,对乌鲁木齐市、博州等有关地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履职尽责情况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情况开展试点检查,压实相关地县和部门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是加强贯通协同,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自治区人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部门、审计机关等进一步加强贯通协同,合力推动整改。自治区人大调研组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调研。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巡视办、审计厅联合制定《自治区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视关注事项,审计厅依规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提供被巡视对象的审计及整改情况。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分工方案》,对2022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人员)进行书面提醒、函询,常态化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自治区从2023年开始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下一步,审计厅将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审议意见,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改联动、破立并举,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有力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