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06-07浏览次数:29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新疆农业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审计处受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委托,自20216月起对校工会、附属中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三坪校区管委会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