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01浏览次数:25

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新疆农业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审计处受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委托,自20226月起对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语言学院、农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校团委、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