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处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2浏览次数:238

新疆农业大学处级以下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

      党委组织部或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计委托 --主管校领导批准--审计处编制审计方案-- 向被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 --   被审计人提交述职报告及审计所需资料 -- 审计组实施审计 --   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征求被审单位和人员意见-- 如有异议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  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交换意见--审定审计报告--  主管审计工作领导审批 -- 出具审计报告--报送主管领导、委托单位-- 归档。